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栏目:商标资讯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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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批示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总结2023年知识产权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以机构改革为新的起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奋力开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征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逸铮出席会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领域大事不断、好事接连,事业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取得了沉甸甸的收获,呈现出崭新气象,突出表现为三件大事和八个方面的重要进展。

三件大事,一是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机构改革,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重大优化调整;二是中央审议出台了知识产权领域多个重要文件,知识产权顶层设计更加完善;三是成功举办两场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有力密切了双方的合作关系。

八个方面的重要进展,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有力;二是知识产权立法取得显著进展,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得到有力加强;三是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创新主体获得感不断增强;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五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速推进,支撑产业发展效能快速提升;六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便民利企水平不断提升;七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拓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作用日益彰显;八是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政治保障更加有力。

会议要求,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为支持全面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聚力赋能,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系统能力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能力本领,强化作风建设,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以狠抓落实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以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为基础,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会议部署了2024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统筹,不断汇聚起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合力。二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三是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牵引带动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四是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五是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六是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七是全面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加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八是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他强调,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按照申长雨局长所作的工作报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起、胡文辉、李眈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陕西等8个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聚焦会议主题,围绕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在新起点上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代表和部分在京中央企业知识产权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