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改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方式

栏目:通知通告 发布时间: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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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关于改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方式 的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由于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量激增和后续邮寄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局出具该证明的周期延长。为更好地向申请人提供服务,我局决定改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方式。

       一、改进措施

      (一)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证明商标注册;

      (二)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即可办理;

      (三)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立等可取;

      (四)通过邮寄办理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商标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寄出;

      (五)费用比照档案查询规定,不予收取。

      二、实施时间

      2016年4月22日起实施。

      联系电话:010-6321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