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强调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品牌经济发展

栏目:商标资讯 发布时间: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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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 张 茅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中,总结了2016年商标工作,在部署2017年工作中,强调要准确把握品牌经济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作用,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品牌经济发展。摘编如下:
       一、2016年,商标注册管理改革有了新举措。适应商标快速发展趋势,加快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提升商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
       ——开展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拓展商标申请渠道,在全国设立15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积极推行网上申请,简化手续优化流程。缩短商标审查周期,在广州设立了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前11个月,商标注册申请量332.6万件,审查量285万件。不断强化商标行政确权保护,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前11个月收到评审案件申请13.4万件,审结完成10.3万件。
       ——加强商标监管执法力度。以高知名度的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前11个月,全国查处商标监管案件2.5万件,案值3.4亿元。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商标品牌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与广东省政府签署商标合作协议。支持广州建设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深化商标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举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成立125周年纪念活动,促进商标国际保护和全球化发展。运用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促进企业发展,今年共办理质权登记申请1202件,帮助企业融资576.3亿元。持续推进“商标富农”和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工作,累计核准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3344件。
       二、准确把握品牌经济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作用。发展品牌经济,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是适应百姓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产业素质和供给质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方向。发展品牌经济,需要商标、技术、质量、商誉等多要素支撑。但商标是品牌的重要载体,是品牌保护的法律支撑,在品牌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商标品牌的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商标的国际化程度低。我国商标申请量虽然位居世界第一,但每百万人口商标申请量还不高,2015年瑞士为4652件,韩国3783件,澳大利亚3397件,德国3173件,中国是1939件。并且我国仅有4%的商标赴国外寻求保护,而瑞士的商标申请中72%是国际商标,美国是46%。二是全球知名品牌数量少。著名品牌咨询机构国际品牌集团发布《2016年全球最佳品牌》,美国有52个品牌上榜,中国仅有2个品牌,并且我国品牌的价值与国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商标知识产权侵权多。华为作为知名品牌,面临着许多商标侵权的困扰。很多非通讯行业的产品、企业字号或企业名称使用带有“华为”字样的名称,有的甚至还在该类商品上注册了“华为”商标。为应对职业打假人,这两年支出超过3000万元。全国政协关于中华老字号品牌质量提升情况的报告中反映,近年来围绕老字号的商标纠纷、假冒侵权事件屡见不鲜,一些老字号商标在国内外被抢注,有的地方老字号品牌商标被他人仿制或造假,企业维护自身品牌和知识产权任务过重、成本过高、周期过长,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要从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强化商标品牌意识,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我国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商标服务体系,强化商标品牌的法律保护,推动我国商标向品牌提升,推动我国商标品牌向国际化迈进。
    三、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品牌经济发展。围绕品牌经济发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树立商标品牌意识和国际化视野,完善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制,加强商标保护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对品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强化商标品牌战略顶层设计。制定商标品牌发展实施意见,指导推动商标品牌发展。积极支持各地政府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引导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加强自主品牌培育,推动产业集群品牌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加强农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建设。主动参与商标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发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的平台作用,加强商标品牌对外合作。健全科学的商标品牌评价体系,有序开展商标品牌评价工作。
       2.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拓展商标申请渠道,优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明年在上海、重庆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大力推进商标网上申请,2017年向所有申请人开放网上申请,力争1-2年内申请比例达到90%以上,逐步扩大网上申请业务范围。积极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明年年底前电子送达和电子商标注册证系统投入试运行。完善全国工商系统商标数据共享系统,明年实现数据自动更新。扩大推行商标独任审查制,提高审查效率。
       3.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对老字号商标的注册保护。创新商标监管方式,将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商标执法协作,促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推动落实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推进商标代理信用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省市县三级开展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
       4.加强商标评审工作。进一步简化案件审理流程,提高审理效率,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健全监督责任机制,加强案件审理质量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合议制,探索推进“双随机”案件审理模式,有序公开案件裁定文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制止恶意抢注行为力度,维护市场主体的商标信誉和创新成果。积极推进商标行政确权保护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