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得到省上解决的问题

栏目:理论与实务 发布时间:2015-08-25 作者: 赖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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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前影响我省商标注册申请的主要问题

      ⒈手续办理方面

       申办执照难。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才能充当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主体。而有的地方的相关部门,在主动而为,积极服务方面还有待加强。例如有的地方,近年来就以“社团组织(协会)正在清理整顿”为由,不受理、不审批社团(协会)法人执照;有的地方编办拒绝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站之类的事业单位发事业法人执照,导致相关主体想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而不能。

       标的授权难。根据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要求:申请人主体资格认定,申请标的授权,地理标志产品适产区域的划定,以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文件为载体。但有的地方县级行政区发文体制过于僵化。不认可社会团体或事业单位的直接发文请求,要求必须由行政机关充当相关文件的申请主体,而有的行政机关又不愿代里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主体承办相关发文事宜。

       委托检验难。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要出具商标确权申请人与法定商品检验机构签订的保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安全委托检验协议书。而一些检验机构不是推诿,就是借机收取高额费用,拉升商标申请注册成本,导致有的商标确权申请人难以承受,最终放弃注册申请。

       收集史料难。工商总局商标局要求申请注册地理标志时要提交申请标的客观存在的证据(有关史料记载)。但由于志书固有体例的限制,一般史志上通常只记载了特产名录而没有“地理标志”的记载,从而导致必须对相关史料记载进行完善。这一来,涉及多个部门,一般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难以进行协调。

      ⒉经费保障方面

       申请注册一件地理标志商标,商标局收取的规费虽然只有3000元,但协会开办、史料收集整理、委托检验协议签订、地理标志商标LoGo设计、注册申请代理费用等等加起来,一般没有20万元难以应付。而一般协会或事业单位,很难承受。

       二、当前影响我省商标使用管理的主要问题

        1、推广使用方面

       商标主体患有推广畏难症。由于推广地理标志商标使用不能行使强制手段,有的商标注册人患上推广使用商标畏难症。

        使用者患有使用消极症。由于地理标志商标是一种相关群体都可以使用的“公共品牌”,一些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人和经销者便认为使用“公共品牌”,会削弱企业自有品牌,所以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不积极性。

        品牌患有先天不足症。地理标志商标并非天生就具有品牌效应,其知名度和美誉度一般还局限于当地或较小区域内,在品牌效应凸现之前,使用不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并不能给销售产品带来价格优势,于是市场主体使用商标往往不是一开始就很主动。

       市场患有不成熟症。我们的市场还没发育到消费者宁肯多花钱也要选择优先消费地理标志产品的程度。缺乏市场力的驱动与反哺,导致地理标志商标使用往往只是“一头热”。

       2、商标使用管理方面

       新课题经验少。以地理标志商标制度促进和保障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在我国时间还不长,依然还是一个新课题。无论是政府还是业务监管机关,抑或商标注册人,对于如何监管地理标志商标都还显得经验不足。

       管理难度大。规模大的地理标志产业,涉及面广,涉及人群大,涉及利益敏感,所有这些都在影响管理到位率。

       注册人力不从心。以一个协会或一个事业单位,管理规模化生产,往往勉为其难。

       打假维权难。地理标志产品销售范围广,往往不局限于省内,给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和打击假冒伪劣带来很大压力。

       综合上述存在问题,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地理标志商标还是一个新事物,政府机关,社会大众、市场主体的认知与认识的提高,还有待加强;二是以“行政力”与“市场力”协调共振的方法发展地理标志产业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配套还有待完善。

                                                                          (本文作者为平和县工商局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