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享来”服务商标使用管理经验介绍

栏目:理论与实务 发布时间:2015-04-24 作者: 厦门豪享来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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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豪享来”公司成立于1993年, “豪享来”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历经二十几个春秋,在厦门、郑州、大连、西安、贵阳、成都等中国60多座大中城市,先后建立起200家直营连锁店,为社会提供了近2万个就业岗位,日均消费人次超过十万人。

        商标品牌概况

       (一)主商标情况

       商  标:  牛头商标/豪享来商标

       注册人:厦门豪享来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注册号:1611929、1483821

       注册时间:2000年3月9日/1999年12月17日

       续展时间:2010年3月9日/2009年12月17日

       国际分类: 42类

       使用商品:餐馆,旅馆,自助餐馆,快餐馆,美容院

       商标释义:商标用卡通的牛形象为主体,直观表明“豪享来”的主要经营方向系“正宗牛排”。整只牛的轮廓似“八”字型,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对“八”的吉祥寓意:财源广进、好运伴随着豪享来一路走来。商标上的两只健硕的大脚。蕴涵着企业一步一个脚印、稳健经营。同时大脚又组合成一个凯旋门的形状,表明豪享来经过辛勤努力的耕耘,最后凯旋而归。两只牛角激昂高挑,象征“牛气冲天”的豪享来人敢想敢拼。“豪享来”字体所用的红色,也代表着豪享来人的热情,同时也预示着希望。

       商标由豪享来及牛头图案共同构成,其中“豪享来”取“好想来”谐音,寓意给消费者带来“好想来”“好想再来”的体验,牛头图案色彩靓丽充满活力、形态呆萌可谓憨态可掬,即迎合了学生、情侣、白领的品位要求也符合商务人士及家庭团体的用餐需求。

       (二)“豪享来”商标的演变

       为了让消费者能直观的从商标上感受“豪享来”的与时俱进,在不改变企业赋予商标本身含义前提下,花重金设计了“牛头+豪享来+三色商标”,使其外观样式更加符合现代人的生活状态。

       (三)主要广告用语:豪享来,好想来,好想再来!

       商标品牌历程

      (一)“豪享来”服务商标的定位

       中西餐饮连锁第一品牌

       “豪享来”公司作为中国最早专业经营中西餐饮的连锁企业之一,始终坚持把科学的饮食方式同精致的饮食文化相结合,从中西方饮食精髓中融合萃取,配合时代变迁,不断推出符合中国人膳食结构的现代化、本土化的各式美食,豪享来以其丰富的口味和优良的品质,充分满足了现代人饮食营养、卫生、美味、方便的要求。“豪享来”不仅创造了西餐牛排的中式吃法,还把中国人各式各样的口味浓缩成一本行遍中国大江南北的菜谱——中餐、西餐、小菜点心、乐饮尚品等产品线全面周到。

       “豪享来”公司一直秉承“诚信务实,永续经营”的企业宗旨,坚定的认为品牌与品质是不可分离,优秀的品牌一定不能偏离好的品质,因此,“豪享来”自成立以来,旗下的每家门店都坚持品质经营,从每碗米饭的松软度到每块牛排的成熟度,豪享来均有一套严格执行的标准。数十年如一日的品质保障,成就了豪享来中国餐饮的优质品牌形象,时至今日,“豪享来”已逐渐成为国人心目中牛排的代名词,并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肯定。

       根据对品牌的独到理解和长远规划,“豪享来”公司始终坚持品牌的良性建设和开发,坚持走直营扩张的方式创立强势品牌。面对全国各地排山倒海涌入的品牌加盟申请,企业不为短期利益所动,在同行业中唯一一家坚持全部直营连锁,避免由于相对松散的加盟经营方式给企业品牌带来的负面效应。用直营连锁的经营方式,对全国所有分店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流程来确保每一家分店出品质量的稳定。正是由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上持续不懈的努力,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无论是在福建省还是在全国西餐牛排连锁行业中,豪享来都以其广泛的品牌影响和雄厚的企业实力占据了绝对领先的位置。而这也为“豪享来”成为中西餐饮连锁第一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豪享来”服务商标的使用

       商标是区分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一个重要标记。站在企业的角度看,商标不仅是法定意义上的一个区分标记,更是企业品牌的象征与代名词,是企业产品及文化形态的综合反映和体现。好的商标不仅能加深消费者对企业的认识,增加企业的利益,对企业品牌的存续与发展都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

      “豪享来”自创造商标至今,不仅严格按照《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商标注册人义务,合理合法的使用商标,还结合实际,形成了一套使用管理做法。                                                                              

      1.门店店招统一使用“豪享来”商标;

      2.产品使用统一使用“豪享来”商标,包括桌布、杯子、餐品容器等;

      3.相关宣传统一使用“豪享来”商标,包括广告、宣传册等;

      4.官方微信、微博(二维码、截图)等统一使用“豪享来”商标。

      (三)“豪享来”商标的保护

      1.注册防御商标

      “豪享来”拥有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重视商标的注册保护,在主营服务项以外,结合商标的使用情况及对业界的影响,在其他商品项上亦有注册“豪享来”图标。

      防御近似商标的注册保护:1999年,公司在商标第43类(即: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的类别)注册登记了“豪享来”这一商标并沿用至今,此后还陆续注册了“豪尚来+HAO SHANG LAI+HSL+图形”“豪尚来”“豪尚来+HAO SHANG LAI”“豪想来+HAO XIANG LAI”“"豪亨来+HAO”“HENG LAI"”“好享来”“豪享”等近30个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的近似商标(附商标注册证等图片):

       防御不良联想类别的注册保护:“豪享来”陆续在重金属、玻璃器皿、化学用品、食物防腐用化学品、食品色素、洗漱日化用品、农用药品等类别上注册了豪享来商标,通过注册联合、防御商标从而筑起豪享来商标保护的壁垒。

       2.商标维权

       随着“豪享来”商标知名度的不断提高,被侵权、假冒的案件也日趋增多,许多傍名牌的手段也层出不穷,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支持与公司建立的“豪享来”商标注册保护体系,采取一系列措施:

       ----多年来坚持聘请正规的商标知识产权事务所及时、有效的检测全国各地注册的与豪享来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维护合法权益。

       ----培养员工的主动维权意识,及时向公司举报涉嫌侵犯商标的行为等手段来采取相关应对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诉诸法律保护。 2008年9月,河南安阳某人以“豪享来”的名义生产水果罐头、蔬菜罐头等食品,公司为此找对方,要求其停止对“豪享来”商标的侵权行为,但对方辩称:“豪享来”商标尚未达到驰名商标程度,且其生产的罐头类产品与“豪享来”商标提供的服务之间并不存在关联性。对方不仅未停止侵权行为还加大了相关产品的销售量。

       工商部门针对公司面临的该等处境,指导公司请求国家工商总局认定“豪享来”为中国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跨类进行商标保护。

       国家工商总局在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方生产的罐头虽然不属于公司注册之服务项目,但与公司服务项目之间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容易误导相关公众,使消费者认为对方生产的罐头由公司提供,或认为对方与公司存在某种联系,从而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撤销了对方在该商标的注册,并于2009年5月认定“豪享来”为中国驰名商标。至此公司通过提起商标争议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

      “豪享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不仅有效阻止了部分有冒用“豪享来”名义生产劣质产品或者以此欺骗消费者等人的想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起到了宣传作用,餐厅的营业业绩亦有所增长,公司的影响力与美誉度也更进一步获得了社会大众的认可。

       其他维权方式:近几年,部分侵权者利用“豪享来”商标品牌效益,误导消费者,谋取非法商业利益,严重影响公司企业形象和声誉事件频繁发生。“豪享来”公司除了上述提起异议、争议等法律救济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外,更多采取了“直接沟通”、“先礼后兵”的应对方式。例如:公司在核实河南商丘的“豪享来中西餐厅”、厦门的“豪享家中西餐厅”相关情况后,直接与对方沟通,要求停止侵权。大多数侵权者都“自知理亏”,在公司交涉后基本停止生产或经营,但也有部分侵权者不予理睬,公司交涉无果则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工商部门都及时进行了处理。

       3.商标的版权登记

       商标权与版权(著作权)同属知识产权范畴,“豪享来”及“牛头”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标志,其并非固定词汇而字意具有特定的含义,且字体外观与牛头标志均由专业人员精心设计而来,其独创性和不可复制性已构成法律范畴上的作品。在对商标尚未进行全类注册的情况下,对商标进行版权登记不仅能弥补商标未进行全类注册的空白,进一步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而且当遇到类似商标侵权行为时,能较大程度的减轻企业的举证责任,更加有效的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豪享来”商标品牌的荣誉

        2004年起,连续三次被厦门市政府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

        2005年起,连续三次被福建省工商局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2006年,荣获“中华餐饮名店” 荣誉称号;

        2007年至2013年连续七年获得“中国餐饮百强企业”称号;

       2008年,荣获“中国餐饮AAA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200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0年,荣获“上海市文明餐厅”称号;

       2011年,荣获“中国餐饮行业成长十强”荣誉称号;

       2012年,荣获“厦门老字号”荣誉称号;

       2012年,荣获“中国品牌100强”荣誉称号;

       2013年,荣获“新浪最受大众喜爱餐厅”荣誉称号;

       2014年,荣获“金牌好店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