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0年地理标志数据

栏目:地理标志商标 发布时间:2021-02-01 作者: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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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工作统计数据及有关情况。品牌农业参考特整理地理标志方面的统计数据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张志成司长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出台以来的经验做法以及在加强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绩答记者问。

       地标方面的统计数据

  2020年,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10个,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6个,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1052家,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765件。截至2020年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91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9479家,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6085件。

  《办法》出台以来的做法及经验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重点围绕“四个加强”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和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工作,不断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效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总体水平。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一专用标志,有效增强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效益。2020年新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1052家,较往年同期增长195%,年度新核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生产者实现“三连增”。根据初步测算,2020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直接产值总计6398.06亿元。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加强地理标志严格管理。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全国各省(区、市)选取近10%的地理标志产品开展特色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处置地理标志侵权和假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分四批次注销201家市场主体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三是加强机制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加强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协同监管。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严格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压缩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时间一半以上。

  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发挥职责优势,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快速响应重点地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核准,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电子商务手段推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动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宣贯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加大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等示范引领作用,建设高标准保护体系,构建高水平保护格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