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保护体系高效有力 我国已注册国外地理标志44件

栏目:地理标志商标 发布时间:2013-10-22 来源: 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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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为各国政府所重视,地理标志也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谈判、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自1985年3月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后,就开始保护地理标志。截至2013年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定和注册的地理标志已有2000余件,其中国外申请人在我国注册的地理标志有44件。

       在我国注册的这44件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中,有苏格兰威士忌、波尔多葡萄酒等很多享誉世界的产品。从类别来看,葡萄酒、烈酒、火腿、奶酪等国外传统优势农产品占60%以上,充分反映出国外地理标志以酒类和奶酪产品为主的特点。此外,这些产品分别来自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韩国、泰国、墨西哥、牙买加等国家,覆盖了北美洲、南美洲、欧洲、亚洲等地域,其中又以美洲和欧洲国家注册量最多,反映出欧美国家对地理标志的重视程度远高于其他地区,从一定程度上也佐证了知识产权制度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即经济越发达,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