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解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同时展示问题

栏目:地理标志商标 发布时间:2012-01-13 作者: 东山县工商局 林卫国 蔡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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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去年8月,安溪县委、县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伊始即要求安溪县工商局研究“在外地如何预防安溪铁观音市场被傍名牌产品抢占问题”。安溪县工商局是省商标协会地理标志保护委员会理事单位,要求福建省地理标志保护委员会给予支持。省商标协会认为,研究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意义,于去年9月下发关于开展“如何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市场占有率”讨论的通知,提出10个讨论题目,采取先小范围、后扩大范围,先通讯网络讨论、后座谈会交流会讨论,逐步推进、力求实效的讨论方式。讨论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采取先小范围通讯方式讨论,第二阶段网络方式讨论,第三阶段交流会方式讨论。去年10月25日省商标协会组织视频讨论会,安溪、平和、政和县及福安市工商局有关人员、企业有关人员参加了讨论会,交流了许多很好的意见,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为了进一步推进讨论,现将部分讨论的文章发表,欢迎大家踊跃参加,积极投稿。

 

试论解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同时展示问题

        商标展示是我们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有效而必须的途径,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和扩大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及时有效地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企业通过知名媒体、报刊等展示平台,将自己的商标设计思想、表达的意义、品牌价值、应用范围、防伪识别等介绍给公众,在提高公众知晓度的同时,有利于社会公众参与对假冒侵权行为及时揭露,协助各地工商机关打击假冒、仿冒商标。近年来,我省通过整体发动、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同时展示的方式,取得较好的展示效果。

       一、同时展示的优势

       通过整体发动、同时展示的方式,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优势:

       1.整体发动、同时展示能形成宣传合力,达到较好的展示效果;

       2.通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优势互补,相互带动。比如通过驰名商标公众知晓度较高的优势,带动著名商标的展示效果;利用地理标志商标政府重视程度高的优势,带动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政府关注度;

       3.有利于带动品牌战略的实施,提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认定的含金量。通过同时展示,对我们今后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企业创建驰著名商标工作打造良好的平台,让更多企业认识到商标品牌的重要性与实利性,改变以前工商发动、政府鼓动、企业被动的局面,变“要我做”为“我要做”。

       二、同时展示的思考

       我们觉得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同时展示的过程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1.“双重身份”商标的展示重点及收费标准问题。比如“平和蜜柚”商标,既是驰名商标,又是地理标志商标,那么在展示的过程中,是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形式,或是“中国地理标志商标(驰名商标)”形式,还是“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形式进行展示,这是其一;其二,在收费标准上是按两个商标展示收费、一个商标展示收费,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收费;

       2. 认定时间与同时展示时间有效衔接问题。在发动的过程中,我们可能碰到这样的情况:某企业的商标已经获得著名商标的认定并上报驰名商标认定,且通过认定的可能性极大,如果展示时间在认定之前,那么该企业就有可能要展示两次(认定前展示著名、认定后展示驰名),虽然我们遵行自愿原则,但如此一来,在一定程度上会打击到企业的积极性。我们的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认定时间并不是同时的,那么如何处理好同时展示与认定时间的有效衔接?

       3. 展示的持续性问题。同时展示虽然有上文提到的诸多优势,但也存在展示持续性不足的实际问题。如何延续同时展示的持续性,实现有效、持续展示,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二、同时展示的建议

       1.展示重点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双重身份”商标展示按一个商标展示标准收费;

       2.对可能晋级的商标标明“正在申报著名(驰名)商标”等字样;

       3.展示尽可能采取滚动展示的方式,同一个商标采取不同时间展示。特别是利用媒体形式展示,比如原定连续展示三天,播放九条次,可以采用一个月展示共计播放九次。